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公共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72  2025-03-24 13:13:14

公共会议室是我校举办各类会议、学术讲座和进行学术交流的重要场所。为了加强公共会议室管理,简化申请流程,提高使用效率,保证其正常有序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我校32人(不含32人)以上各类会议室、宣讲室、党员活动室、报告厅、路演室均为公共会议室,由学校统一调配使用。未经学校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二、学校党政办公室代表学校统一管理公共会议室,负责公共会议室的使用审批、设备维护、保洁等工作。各系原则上可保留一间小会议室,由各系办公室负责管理,兼顾会议室、会客室、党员活动室、谈话室功能。

三、使用单位根据会议内容一般应提前2天以上提出使用需求,填报相关信息,包括会议室编号、使用时间、设备需求、会议内容、参会人数等内容。会议结束后需做好登记,填写会议室使用登记本。

四、公共会议室使用遵循先申请先批准、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如学校临时举办重大活动,可对申请审批做适当调整。

五、凡是在公共会议室举办涉及校外、境外及其他需审批的会议和活动,一律需按审批流程先取得批准后方可申请,在申请会议室时同时提交有关职能部门审批批准证明。

六、学生活动申请公共会议室时以各系学生科名义申请,鼓励学生在公共会议室开展各类活动。学生申请会议室不得开展涉外、涉宗教、涉校外培训及收费等活动。

七、各部门(含系部)及学生会需安排专人(相对固定)担任会议服务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组织会议室使用培训,并自行承担会务工作。

八、会议现场布置由活动单位自行负责,禁止使用双面胶、喷涂颜料等难以清洗的材料,不得损坏公共会议室内原有装修。禁止私自安装软件或修改设备参数,违规导致系统故障的,按维修费用200%赔偿。

九、使用公共会议室的部门及人员应爱护公共会议室的各类设施,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注意用电安全,禁止外接电器设备,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不随处粘贴,不将瓜子、水果等零食带入场内等。在使用完毕后,桌椅设备要摆放整齐有序。未按时归还会议室,将暂停申请权限1个月。造成设备损坏需照价赔偿。

十、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可申请会议室明细

房间编号

会议室名称

座位数

备注

5208

实训会议室

50

普通显示屏

6114

学术报告厅

223

LED屏

6217

多媒体会议室

112

多媒体黑板

8301

就业会议室

60

普通显示屏

8501

创业路演厅

120

LED屏

9208

9208会议室

90

LED屏

9404

党员活动室

40

LED屏

2211

2211会议室

40

普通显示屏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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